非婚生子贍養費標準
現在有些男女雙方都是未婚生先孕的,孩子就屬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是與婚生子女享有一定的權利的。那么非婚生子贍養費標準是什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非婚生子贍養費標準
夫妻一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雙方負擔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標準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確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請款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適用于同樣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被撫養、被教育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如果離婚夫妻的某一方沒有按照協議的數額給付子女撫養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非婚生子女是否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主要享有的權利有:受撫養、教育的權利、繼承權等。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三、非婚生子女應隨父還是隨母落戶
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實行自愿的原則。但是部分省市存在例外情形,如北京市要求父親為本市戶口,母親為外省市戶口的嬰兒(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隨父申報出生登記的,應當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因此母親為外省市戶口的非婚生嬰兒就無法隨父在北京申報出生登記了。